连载 |《商业秘密分类保护与案例评析》
发布时间:2024-07-09
(二)一审法院裁判说理的重点问题
一审法院对本案争议焦点作如下分析和认定:
1、仟游公司、鹏游公司主张的商业秘密属于哪一个权利主体
在本案中,“帝王霸业"游戏软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之著作权人为鹏游公司,其提交的证据亦不足以证实仟游公司参与该游戏软件的开发,尽管仟游公司、鹏游公司主张仟游公司与鹏游公司是关联公司,但是,仟游公司、鹏游公司不是“帝王霸业"游戏软件的著作权人;且在一审庭审中,仟游公司、鹏游公司亦确认其主张的商业秘密是属于鹏游公司的。因此,“帝王霸业"游戏软件所蕴含的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也应当是鹏游公司。徐某、肖某、策略公司主张仟游公司不具有《帝王霸业》软件的著作权,因而该公司并非本案适格原告及上诉人的抗辩理由,符合事实和法律规定,一审法院予以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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