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 |《竞业限制法律理论与实务深度剖析》
发布时间:2021-12-14
五、竞业限制纠纷关联案件和批量案件渐增
近些年来,随着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用人单位岗位分工越来越细,有些商业秘密的某一部分甚至为多名劳动者所掌握。因此,劳动者“团队式”离职后入职竞争单位的情形越来越多,这样的违约行为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也越来越大。从已公开判决数量和内容显示,竞业限制纠纷呈现“关联案件多发”、“批量案件多发”的现状。其中,关联案件主要是因为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后,用人单位发起包括知识产权侵权、公司权益损害赔偿、劳动合同纠纷等在内的多起诉讼。批量案件主要是针对某一个团队集体“跳槽”到竞争单位后,原用人单位针对该批量劳动者提起的诉讼。
上述案件主要发生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科技推广和药品研发等高科技行业企业。在这类企业中,高级技术人才往往把握着企业的技术命脉,一旦“跳槽”,对企业来说无异于灭顶之灾。但是,司法实践中,对该类案件中劳动者的违约责任判罚并不重,与企业的实际损失形成鲜明对比。笔者认为,这是立法者今后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最务实的作法就是将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赔偿责任与企业的实际损失直接建立关联,或者完全赔偿企业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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