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 |《竞业限制法律理论与实务深度剖析》
发布时间:2022-03-22
二、重点客户深入沟通、调研(基于已有信息围绕某特定劳动者)
经过数据监测和分析,用人单位应基本确定造成经营数据异动的大致事实脉络,业已明确一个或几个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线索。此时,用人单位最高效的调查手段就是直接面对已经失去的客户,进行深入的沟通、调研,找准问题的根源,然后对症下药。这项工作可能会因为客户不配合而困难重重,但是,用人单位务必尽一切可能完成此项工作。
首先,用人单位围绕客户需求,全面了解客户更换供应商的真实原因,这是奠基工作,也是缓解紧张关系的一剂良药。只有将客户放在最高位置,才能赢得客户的尊重和理解。通过客户更换供应商真实原因的了解,才能准确把握离职劳动者带走客户的真正原因:可能是通过低价竞争手段,可能是通过商业回扣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可能是产品质量优势竞争手段,还可能是其他违法甚至犯罪手段。无论是哪一种手段,用人单位只有将其与特定劳动者建立关联后,才可据以追究劳动者竞业限制违约或赔偿责任,否则,与劳动者无关的客户丢失结果,劳动者不应为此担责。从这个角度出发,对客户需求的全面了解和分析,也是调查并追究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之责任的事实基础。
其次,争取客户对特定劳动者的陈述。这是一项极难的工作。如何让客户说出某特定劳动者与特定业务转移之间的因果关系,是最考验用人单位相关人员与客户沟通能力和技巧的环节。笔者建议,争取与此前与本单位业务往来的客户对接人员沟通,比与其他人员沟通,将更有可能获得成功。
最后,及时收集并保存重点客户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将其作为后续调查或追诉工作的证据储备,尤其是涉及对某特定劳动者的陈述内容、与该特定劳动者相关的资料、重点客户与竞争单位之间的关系陈述或材料、甚至是该特定劳动者明显的违约行为证据材料等。
当然,从竞业限制违约行为构成要件角度出发,用人单位只需要获得该劳动者在某竞争单位任职的证据就足够了。此处所讨论的重点客户沟通与调研,一方面是加强用人单位客户关系能力之必要,另一方面是发现案件线索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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