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 |《商业秘密分类保护与案例评析》
发布时间:2023-09-01
第五节 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的突出特点
一、员工、前员工侵犯权利人商业秘密案件频次最高
通过对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各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各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商业秘密案件历年判决文书的梳理和统计,笔者发现:最高人民法院公开侵害公司商业秘密裁判文书共212件,其中64件涉及员工或前员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侵害公司商业秘密裁判文书共74件,其中26件涉及员工或前员工;北京市各中级人民法院公开侵害公司商业秘密裁判文书共145件,其中75件涉及员工或前员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侵害公司商业秘密裁判文书共88件,其中34件涉及员工或前员工;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侵害公司商业秘密裁判文书共191件,其中66件涉及员工或前员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侵害公司商业秘密裁判文书共81件,其中31件涉及员工或前员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侵害公司商业秘密裁判文书共47件,其中18件涉及员工或前员工。权利人的员工或前员工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频次最高,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本文系张志胜原创作品,未经同意不得复制,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
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010-65259148
相关推荐
2024-12-11
2024-12-10
2024-12-09
2024-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