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 |《商业秘密分类保护与案例评析》
发布时间:2023-09-26
五、侵权行为客体的复杂性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其行为客体包括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权,权利人商业秘密权的核心乃其所有的商业秘密,由于商业秘密包含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等商业信息,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销售渠道、进货渠道、经营诀窍、管理方法、创意等,技术信息包括特定工艺、方法、配方、流程、算法、数据、计算机程序等,上述信息单元互不相同,侵权人可能侵犯其中一种或多种,而每一个信息单元都对应着不同的评价依据和标准,因而,判断侵权人是否侵犯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时,从复杂的客体体系中识别并臻选受害信息单元,是至关重要的工作。这是从商业秘密内涵和外延本身出发分析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客体的复杂性。
同时,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客体还包括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重点是国家保护的以商业秘密活动为中心的市场经济秩序,包括商业秘密的形成、使用、流转、消灭等各环节中的正常秩序。侵权人对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的破坏,都将损害相应的市场经济秩序。更进一步分析,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可能损害民事法律规范保护下的市场经济秩序,还可能损害行政法律规范保护下的市场管理秩序,亦可能损害刑事法律规范保护的预防和惩治犯罪行为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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