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 |《商业秘密分类保护与案例评析》
发布时间:2024-11-01
三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判令成诺公司撤销成诺公司出具的中成会字(2019)第108020号《卢某1、卢某2其他专项审计报告》;2.三被告将其非法获取三原告的商业秘密文件归还三原告,并销毁所有的复制品,保证今后不披露、不使用或者不允许他人使用三原告的商业秘密文件;3.三被告在《中山日报》上予以登报声明,声明确认涉案审计报告内容错误;4.三被告在中山市级报刊上就侵犯三原告的商业秘密登报道歉;5.三被告赔偿三原告为制止侵权遭受的经济损失人民币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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