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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审法院认定如下事实:(一)苏某、朱某就职情况2010年11月24日,苏某与红灯笼餐饮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苏某担任红灯笼餐饮公司运营总监。前述合同到期后,苏某与红灯笼餐饮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约定苏某担任红灯笼餐饮公司的副总经理及行政总厨,聘用期限至2018年11月23日。期间,苏某还于2014年12月6日与红灯笼餐
第二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三样菜”商业秘密案的判决书解析---------------(2020)最高法知民终786号餐饮企业最重要的商业秘密包括菜谱、菜品配料及比例、菜品制作工艺、采购渠道、特定经营方式等;而餐饮企业主管菜品的负责人,比如行政总厨,通常掌管各菜品的配料、配方、制作工艺等关键技术,如该类负责人离职或披露、使
11、如何认定法定代表人与相关公司共同侵犯权利人商业秘密?判断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是否构成共同侵权行为,主要考察法定代表人是否积极参与侵权行为,同时,该侵权行为是否同时体现法定代表人个人行为,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完成相关行为,其后果归于该公司,只有在相关行为同时体现法定代表人个人意志时,才具备构
10、商业秘密领域,人民法院如何认定被诉侵权人为了实施侵权行为而设立公司?评价被诉侵权人所设立的公司是否为了赚吗实施侵权行为而设,主要从设立该公司的目的、该公司的经营范围、该公司实际经营行为、该公司人员构成、该公司参与或实施侵权行为的内容及后果等方面进行考察。上述各项要素共同指向该公司为了侵权行为而设
9、被诉侵权人以自主研发技术进行抗辩时需要举出何种证据?被诉侵权人以其自主研发并获得相关技术为由进行抗辩时,应当针对其研发过程、研发成本、研发结果、测试试用等事实进行举证。当然,如果其自主研发的技术与权利人的技术存在实质差异,应举证证实差异的具体内容。另外,即使被诉侵权人证实了其研发过程,仍应对其技术
8、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拒签保密协议是否可免除法律责任?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在本案中所指出的,虽然傅某拒绝与嘉兴中华化工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但其理应知晓嘉兴中华化工公司提出的技术秘密保密要求。而且,傅某拒签保密协议的理由是其打算辞职,而辞职并非员工拒签保密协议的正当理由。同时,结合傅某辞职后进入王龙科技公司香
7、食品添加剂技术设备和技术图纸比对重点是什么?改良后技术能否用于对比?食品添加剂技术设备、图纸、管道工艺、仪表流程等技术秘密,在与被诉侵权信息进行比对时,重点在该技术信息载体中的设备图、工艺流程图比较,其中,设备的结构型式、尺寸、参数、制造要求、名称编号等是设备比对的主要内容;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的
6、食品添加剂技术秘密构成要件的具体判断标准和方法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四款规定 “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有关信息不为其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一般说来,普遍知悉或者容易获得均不要求商业秘密已必然为某个具体的人所知悉或获得,只要该商业秘密处于所属领域相关人员想知悉就能
2024年9月11日,商理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买卖合同纠纷案,确认被告向原告(商理客户)支付全额合同价款等,案款同步执行到位。
5、人民法院庭审过程中明确询问的事项或对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被询问的一方未明确表示反对或否认,人民法院是否可以直接采信询问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20年实施)第四条规定,“ 一方当事人对于另一方当事人主张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既不承认也不否认,经审判人员说明并询问后,其仍然不明
2024年9月11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送达(2022)沪73知民初1285号案文书,确定驳回某世界巨头的全部本诉请求,并令该世界巨头赔偿商理客户(某细分领域领跑者)因应诉而产生的全部损失,即,商理客户全部反诉请求获得支持。经检索,此案为该世界巨头在中国知识产权败诉的第一例,同时,本案亦为知识产权权利人仅因维权行为而反
4、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的行为保全问题行为保全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绝大多数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交的行为保全申请保持审慎的态度。一方面是因为行为保全实施相对困难,另一方面因为行为保全错误对被保全人的损害较大。但是,在商业秘密领域,针对侵权行为的保全措施,是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最有效的手段,因此,权利人
第八,诉讼中侵权行为的持续程度。王龙集团公司、王龙科技公司、喜孚狮王龙公司、傅某据不执行原审法院的生效行为保全裁定。由于喜孚狮王龙公司已经通过非法手段掌握并实际实施了涉案技术秘密,为及时制止侵害涉案技术秘密的行为,原审法院在作出原审判决的同时,还裁定王龙集团公司、王龙科技公司、喜孚狮王龙公司、傅某立
第七,是否存在妨害诉讼行为。王龙集团公司等被诉侵权人拒绝提交侵权产品销售数量等证据,存在举证妨碍、不诚信诉讼等情节。原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曾通知王龙集团公司、王龙科技公司、喜孚狮王龙公司、傅某、王某提交侵权产品销售数量方面的证据,但其拒不提交相关证据。在本院二审过程中,王龙集团公司等被诉侵权人仍未提